粤安监〔2018〕23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发〔2017〕1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6〕34号)精神,结合《广东省2018年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的要求,现就加强我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以下简称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第19条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列为“强化企业预防措施”的内容,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并抓好贯彻落实。企业是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责任主体,各地要鼓励督促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标准化。有关企业要按照2017年4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的要求,落实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8个核心要素。要坚决摒弃为领证书而创建的陈旧观念,以及重评审轻建设、重结果轻过程的做法,应结合企业自身实际通过实实在在的标准化创建工作,促进企业生产安全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抓住重点,将行业监管重点要求和重点专项整治要求融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
各地要将国家和省关于开展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以及专项整治的要求与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冶金企业和有色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1号)等要求,推进企业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和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重点推动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要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年版)》和部署开展粉尘防爆、液氨制冷使用、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作为冶金等行业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的否决条件,提高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质量和水平。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与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分类监管、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遏制重特大事故等工作结合起来,强化企业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控制能力。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入本地区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充分用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年版,试行),依法督促企业开展相关工作。
三、落实职责,继续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和核查推荐工作
(一)认真做好我省工贸行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认定等职能转移后的相关工作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6〕34号),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通过遴选,于2017年12月11日我局将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认定等职能交由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承接实施。自2018年1月25日起,我局将不再新受理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认定及一级标准化推荐工作。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具体承接的职责包括:广东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单位认定和管理;二级企业评审人员(包括评审员和评审专家)的管理;二级企业达标评审组织(包括审核、公告、证书及牌匾的颁发、撤销、期满复评)及管理;对广东省辖区内的工贸行业企业向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出具推荐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核查推荐工作,现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认定的核查推荐办理程序:一是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核查推荐办理程序。企业所在地级市安全监管局出具“申请评审之日的前1年内,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核实推荐意见,向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提交申请(具体申报程序由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制定发布)。二是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核查推荐办理程序。由企业向所辖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提出核查申请,各地市安全监管局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推荐核查有关工作的通知》(2017年8月30日印发)要求为申请企业出具核查意见,由企业自行报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加具推荐意见后向一级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提交申请。请各地严密组织,依法依规办理相关事项,确保衔接顺利、工作有序进行。
(二)继续强化各地市本级承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工作。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对各地负责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认定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评审人员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良好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秩序。要综合施策,通过法律、行政和政策引导等,督促企业重点从组织机构等8个核心要素入手,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增强人员安全素质,提高装备设施水平。同时要从经济政策、社会荣誉、监管措施等方面,制定有效的激励约束政策,充分调动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大力推动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5日
(联系人:曾向青,电话:020-83135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