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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冶金煤气安全监管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32号云南省安全监管局:2014年3月23日,你省玉溪市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高速线材厂员工在处理加热炉煤气阀站盲板阀故障时,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并且施救不当,造成2人死亡、17人受伤。这起事故性质严重,暴露出该企业煤气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一是制度不健全。在复产引煤气时没有制定实施方案,缺少煤气作业的审批和确认等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二是违规操作。在调节阀开启状态下启动盲板阀,造成盲板阀开启过程中受压过大,电机烧坏,致使煤气泄漏。三是违章指挥。该厂厂长在不佩戴任何防护装备的情况下处理现场故障,致使其中毒倒下,导致伤亡事故发生。四是防护装备维护不善。现场仅有的两台空气呼吸器在救援使用时不到两分钟便失效。五是盲目施救。在未佩戴防护装备的情况下多人多次进行施救,导致事故扩大。以上问题表明,该企业没有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自2010年5月以来部署开展的冶金煤气专项治理工作。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现就加强你省冶金煤气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严肃事故处理。请督促玉溪市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彻底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切实吸取事故教训,继续深入开展冶金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督促各冶金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